赵灵语:电子交易合同交易与传统现货交易的区别
1.资金配置不同
传统交易必须有场地或购买费用、人工费用、运输费用、购销费用、税金及其他固定投入费用成本,然后才是流动资金;而电子交易合同交易则是金额流动资金,发生交易时产生手续费,不发生交易则是金额流动备用资金,且资金进出自由,由投资人自身决定。 2.交易对象不同
传统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本身,有样品、有实物,看货定价;而电子交易合同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的所有权而非商品本身,其商品本身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且进入国家定点仓库的货物,交易者只考虑买卖的数量。 3.交易成本不同
传统现货交易其价格因地理环境、各地区局部供需关系等原因而存在地区差价。如某人从甲地到乙地买入某地货物运回甲地,其间将会产生生活费用、运转费用、税金、场地租赁费用等购买成本;而电子交易合同交易采用同货异地,同步集中竞价,最后在离购买者最近的定点仓库提货,这就大大降低其交易成本。
4.资金结算不同
传统现货交易一般情况是买卖双方签定购销合同,然后双方按合同逐步完成货物的交换和资金的结算;而电子交易合同交易由于运用货物履约金制度,买卖双方均受其约束,交易完结的同时计算机网络系统就马上结清双方的资金。 5.保障制度不同
传统现货交易有《合同法》等法律为保护,合同不能兑现必然诉诸法律,由有关部门进行仲裁的方式来解决,最终双方是否按仲裁机关的条文执行还是未知数。电子交易合同交易除了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交易规则以外,主要运用经济杠杆来平衡制约买卖双方,即买卖双方均以履约保证金为保障,约束双方交易兑现。
6.商品范围不同 传统现货交易的交易品种是一切进入流通领域的商品,而电子交易合同交易的交易品种要受国家标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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