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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期货市场已经稳定构建了证监会、证监会派出机构、各期货交易所、期货协会以及保证金监控中心“五位一体”的监管模式。监管与自律监
管相结合,从机构管理到交易、交割制度为期货市场扎密扎牢风险管控的风险锁。
除了账户以外管理方面的适当性审查制度、实际控制关系申报制度,原油期货在风险控制制度设计上与内盘期货品种保持一致,采取保证金制
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714452685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以及风险警示制度等风险管理措施。此外,还充分考虑交割风险,
从各个交割环节进行风险管控。
作为国内首个国际化战略品种,其品种建设路径对于国内其他品种的国际化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所以,由内而外的对原油期货推出均较为谨慎
。交易所对投资者设置了50万元门槛,并进行严格的知识测试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境外一些尚未建立期货监管合作协议的国家未允许进入。此外
,我国监管体系能够实现交易的实时监控,并对境外交易做了风险防范。如此审慎地推进原油期货发展,有助于交易所根据交易实际情况和投资者需
求更好地优化交易交割机制,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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