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期权:
定义:场外股票期权,顾名思义,“场外”指的是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交易。股票期权,则是指拥有一种,在未来进行买卖的权力。
你也知道股票你只能花5千买5千的股票,而股票期权就是你可以在协定的期限内用5千按10万来买一只股票,期权中的5千就是你的权利金;期权和股票是相结合的,股票没有杠杆,而期权是有一定倍数的杠杆的,比如您5千元放大20倍,那么就是10万,您可以用十万去买一只股票,而是您支付的权利金也是您最大的亏损风险,而盈利是按10万来算。
也就是介绍期权时,经常说到的,“期权是买方与卖方之间订立的合约,期权买方有权利,但无义务在合约有效期限内,以合约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合约约定数量的标的股票。”
这份“合约”指的是什么?
什么是“标的股票”?
举例子的时候到了。
例如,你手中持有甲股100份的认购权证,行权日是11月30日,行使价格是10元。这本身就是一份合约。合约的时间是11月30日,履行价格是10元。
而甲股就是标的股票,即你履行合约的目标。
再深入解释。
根据美式期权,在到11月30日之前,你都有权利执行以上合约,即以10元的价格,购入100份甲公司的股票。
根据欧式期权,你只能在11月30日当天有权利执行以上合约,购入价格和股份一样。
所以,期权投资者可以留意自己期权是美式或者是欧式,以免错过行权时间。错过行权时间即作废。
当然,如上面所说,你有执行合约的权利,却没有执行的义务,即可以选择不执行。
下面举一个例子给大家看看,就容易明白了:
年尾临近,A准备带老婆和孩子出国庆祝圣诞节和元旦,从12月20日出发,到1月20日才回来。
出发前,A听闻甲股公司有可能获得大笔融资。将会利好股票。
他本来想趁着利好消息尚未落实,提前购买1万甲股才出国旅游。但是他的朋友B劝他,“大盘转弱,依据小道消息就入手,万一消息是假的,你就亏大了。”
如果不买的话,他又担心出国旅游时,小道消息落实为真实消息,甲股价格走高。旅游回来后再买入就需要非常高的价格了。如果留在国内留意行情,那就要违背对老婆和孩子的承诺。这样A就十分左右为难,不知道怎么办好。
A的烦恼被一个甲股的持有者B知道,对甲股本次融资不看好的B表态,愿意在A出国旅游时帮他的股票做个“保险”。
B说“你(A)度假回来时(1月20日或之前),如果甲股股价高于现价20元/股,我就将我持有的1万股甲股票卖给你,不论那时的甲股价格涨到多少,我卖给你的价格都是20元/股不变。但是,你要支付我一万元,作为担保费。”
A想想,如果度假回来时,甲公司股价上涨1元/股,那么,自己也赚了1万元,和自己给B的担保费持平,不亏不赚。但是,如果度假时,消息落实,甲股出现大幅上涨。例如上涨至25元/股,那么自己就有机会大赚5万元。减去给B的担保费1万元,也净赚4万元。
而且甲股上涨得越厉害,自己赚的也就越多。退一步说,即使甲股最后没有上涨,自己最多也只是亏损1万元而已。这个保险,值得上。
上面的例子中,A和B达成的“保险协议”,其实就类似于:场外股票期权的“看涨期权”。
什么是“看涨期权”。其实结合我们上几期的内容就可以知道明白。即期权的购买者拥有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
上面的例子中,期权的购买者是A,期权合约有效期为12月20日——1月20日(美式行权),执行价格为20元/股,数量为1万股,标的物为甲股。
当然,还有一个不充分的执行条件,即股票上涨。之所以说“不充分”是因为,“股票上涨”这个条件并不一定产生,A才能执行期权权利。只是因为,如果“股票上涨”条件不存在,即股票价格持平,或者股票价格下跌等,使得A对股票前景不看好时。那么大多数情况下,购买者都会选择“弃权”,即不执行权利。
那么B能够不执行权利吗?不可以的,按照期权规则,当购买者A提出执行权利时,期权的卖方是必须执行的。即使股价上涨到30元/股,B执行协议就会亏损9万元(10万—1万的担保费),B依然要执行。
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指的是投资者向合作机构支付一定的合约金后(权利金);根据签订的合约拥有在规定期限内买卖某只股票的权利。类似保险,拥有固定的亏损,盈利无限的性质。例如:做过股票的都知道,你只能花5千买5千的股票,而股票期权就是你可以在协定的期限内用5千按10万来买一只股票,期权中的5千就是你的权利金,而盈利就是按10万去算的股票收益。
有投资者就会给出疑惑?这不是配资吗?高风险、还有爆仓强平的风险,一般人承受不起。我想说得你是你理解错了,因为期权,例如你花5千的权利金获得10万的账户,合约期限到期后买的股票跌了,你最大的亏损只有5千,而盈利就是10万的收益,固定的亏损,放大的收益,你觉得期权的风险与配资相比哪个大?股票期权咨询添加天一的微信:WeiEr-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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