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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直营店:私募推介需要警惕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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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1 16:3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私募直营店:私募推介需要警惕哪些内容?
  公开宣传产品、虚假推介、承诺保本保收益和“灰色”售卖,是私募推介过程中的四大雷区。投资者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快速准确排雷,才能保护好“钱袋子”。
  雷区一:公开宣传产品——“私”募“公”开要警惕
  法律规定,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募集机构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遇到下列三种情况,投资者要绷紧神经擦亮眼。
  (1)公开传播媒介多 如通过报纸、传单、杂志、《公开信》、门面店电子显示屏、通过互联网平台公开宣传推介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私募基金产品。
  (2)线上线下公开谈 如线上线下公开举办的大型“理财讲座”、推介会、基金路演宣传、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私募基金产品。
  (3)社交媒体广宣传 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针对社会不特定群体的朋友圈和微信群、熟人介绍、客户拉客户、口口相传等方式,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
  私募可公开“官宣”的内容仅有6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雷区二:虚假推介——鱼目岂为珠,慧眼方能识
  投资者应警惕募集机构在私募基金宣传推介过程中的两种虚假推介行为:
  (1)庞氏骗局 以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
  案例:B公司董事长将其曾经从事保险行业的营销手法复制到私募基金产品推广上:由营销人员打着私募基金产品的幌子向不特定对象(没经过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推荐“资金托管”产品;K基金公司以销售私募基金产品为名,借新换旧滚动操作,最终资金链断裂,高收益神话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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