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口夺金 发表于 2016-7-13 00:29:47

叶虎晨:7.12今夜只谈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不谈金银油!

叶虎晨:7.12今夜只谈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不谈金银油!

导语:

    晚间本来还想写点关于行情走势方面的东西与大家一同分享探讨的!但是看到新闻中报道的南海仲裁事件,顿时整个人就气愤填膺起来,脑子里除了气愤之外,一片空白,想我泱泱大国怎能受此憋屈,十几亿炎黄子孙怎可受外国蛮夷之人挑衅,看到习大大的强硬回应,心中总算舒服一点,中国就应该传递给那些挑事的人看,我们并不是软柿子,我们从文化到传承无一不是追古铄今,不要将我们礼仪之邦的容忍大度,误认为好欺负!土狗之流如何敢在狮子面前耀武扬威!本人对于此次南海仲裁一纸胡言也表示强烈反对,我相信这也是亿万万中华儿女的声音!

【华夏大地不容侵犯,炎黄子孙寸土不让!中国发表严正声明】

    为重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加强与各国在南海的合作,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

    一、中国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历史。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确立了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相关权益。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收复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曾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海诸岛,并恢复行使主权。中国政府为加强对南海诸岛的管理,于1947年审核修订了南海诸岛地理名称,编写了《南海诸岛地理志略》和绘制了标绘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并于1948年2月正式公布,昭告世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以来,坚定维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以及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等系列法律文件,进一步确认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三、基于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长期历史实践及历届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根据中国国内法以及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包括:

(一)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

(二)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领海和毗连区;

(三)中国南海诸岛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四)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

中国上述立场符合有关国际法和国际实践。

    四、中国一向坚决反对一些国家对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非法侵占及在中国相关管辖海域的侵权行为。中国愿继续与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南海有关争议。中国愿同有关直接当事国尽一切努力作出实际性的临时安排,包括在相关海域进行共同开发,实现互利共赢,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五、中国尊重和支持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愿与其他沿岸国和国际社会合作,维护南海国际航运通道的安全和畅通。

【笔者感想小述:没国哪有家,国之重事,人人当肩之!】

    其实吧!笔者相信很多朋友在生活中对于自己的祖国没少抱怨!但是在此次事件中,笔者却感觉到了大家的空前团结!水军啊、盆子啊一致对外的矛头,也是让人感到非常的欣慰!这也说明了我们民族的凝聚力和炎黄子孙血浓于水的民族情感仍然闹不可破!每逢国之大事,均能显现出中华儿女应有的众志成城和同仇敌忾!

    笔者相信,挑事者现在是慌张不安的!因为他不仅仅面对的是一个国家,更是一种精神!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笔者相信,只要人人视“大家”如自己的“小家”一样对待!一切敌人都将是纸老虎!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本文所有思路均由本人原创编辑,纯属个人想法!抒发一些爱国情怀!希望能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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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叶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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